【女力綻放】社會期待的台灣女性:從日治時期的教育政策說起

聯合新聞網 游千慧
「自由戀愛:時代製造的浪漫」展場一隅。 圖/游千慧拍攝

致我憂悶苦惱的姐妹們,讓我們昂首闊步,正大光明地解放身體!

你知道台灣「新女性」概念是從19世紀末的日本而來嗎?從明治到大正時期開始,最初「新女性」代表有受過西式教育的女學生,而女孩的就學率明顯升高,要到日本1899年頒布「高等女校令」,明文規定每個縣都須設有公立女子學校,女子教育才開始普及。

推動這項政令的樺山資紀(台灣首任總督,1896年),為了養成適合國家的「賢妻良母」,下了精確的說明,高等女子教育的目的:「在於養成賢妻良母之素養,故需涵養優美高尚之風氣、溫良貞淑之資性,同時須習得中流階級以上生活必須之學術技藝。」在明治維新後,日本致力於與列強平起平坐,因此需提升國民素質,也因這樣的社會風氣,高等女校清楚地意識到階級的重要,比照台灣設立的 「高女」也具有同樣目的。

現代人似乎把過去的女學校看成「新娘+文化學校」。雖然上述的「賢妻良母」為「新女性」受教育的宗旨,但日本女子大學的誕生仍是第一波女性解放運動的搖籃。直到大正時期(1912年)時局再次進入轉變,體育成為重點教學。因江戶時期產婦與新生兒之死亡率偏高,有人認為那是因為女性身體缺乏運動,日本女人穿和服與中國婦女的纏足有著異曲同工之妙,皆為限制女人的活動範圍。

大正時期的女校除了要女學生鍛鍊強健的體魄,也為了讓女學生與中流階級以上的男人結婚,於是女性需習得一定的學識涵養。身體被鬆綁,穿著海老茶色褲裙的日本女學生騎著腳踏車,那種形象不只是日式洋風的「解放女性」,也為台灣新女性之先驅。(「自由戀愛-時代製造的浪漫」系列講座/整理:編輯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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