漫畫家常勝:以創意為信仰,用一生成為職業漫畫家

聯合新聞網 洪雅雯

本文選自《500輯》Issue63「台漫上癮症」

拜網路便利、IP改編、獨立出版熱潮之賜,漫畫家自由發揮空間變大,多元題材如雨後春筍般降生,讓其跨出同溫層,能見度變高,逐漸發展出不同於日漫、歐漫的台漫輪廓。

本期《500輯》與曾任漫畫線記者、金漫獎評審的江家華合作,介紹近年來在海內外表現亮眼的台灣漫畫家、漫畫、再看從幕後推手視角看產業變化,何以支撐台漫如今成長至此。或許你會發現原來漫畫早不像過往,而是能打開眼界、重新反思、甚至讓人讀到欲罷不能的大人讀物。

常勝是台灣少數以科幻題材得獎無數的漫畫家,首部超級英雄漫畫《閻鐵花》已簽下電影與劇集改拍權、售出義大利文版權,近日更榮獲「原創IP風雲榜TOP IP」第一名。創作功力驚人,常勝還是個自律創作的模範生,始終維持每年1至2部作品產量。精湛細膩的畫工,讓人以為他畫漫畫畫了一輩子,未料他其實是從廣告領域轉行,中年成為漫畫家。

這得來不易的夢想,維持了近20年,迄今他依然持續熱情地畫漫畫與說故事,他說,「如果漫畫有信仰的話,我的信仰是『創意』。」

常勝是台灣少數以科幻題材得獎無數的漫畫家。 圖/汪正翔攝影

和多數想畫漫畫的人一樣,常勝從小就喜歡看漫畫,受到日本漫畫家聖悠紀作品《超人洛克》影響,喜愛科幻漫畫的他,夢想著有一天成為漫畫家。只是這個夢想,隨著時間逐漸遺忘,為現實生活所屈服。

2004年某一天,在廣告公司工作了15年的常勝,一早醒來,突然有了「現在不做,以後也別做了」的體悟,他形容:「像被雷打到一樣,突然想起,我有這個夢想沒有去做。」遂決定轉行。

35歲才出道算是非常晚了,常勝也不太喜歡談到這段出道經歷,對他而言有點不真實,更怕別人用欣羨口吻讚許他勇敢追夢,他說:「這就好像有一萬人會唱歌,但只會有一個周杰倫。」依現實來看,這個夢想其實不太值錢,更像是說笑話一樣。

常勝曾在廣告公司工作15年,35歲才以漫畫家身份出道。 圖/汪正翔攝影

活不好、也死不了的煎熬處境

常勝的漫畫之路,不如想像中順遂。辭去工作後,他先成立廣告公司,一邊賺錢、一邊畫漫畫,辛苦兩年存了點錢,才轉做專職。他將作品投給所有出漫畫的出版社,全都石沉大海。好不容易有一家回覆,也與編輯發展新故事,最後卻遇上主編將他的稿子扔在地上,不屑一顧,還大罵了他一頓。

故事都發展了,常勝索性將它完成,成為了首部作品《史坦利之石》。那時沒有發表的管道,網路也不發達,他自費請人做了網站自行發表這部,結果讓東立出版社董事長范萬楠看到,鼓勵他報獎,迎來人生第一座獎項——第二屆行政院新聞局劇情漫畫獎(2004)。

這是他的第一座獎項,理應很開心,但常勝異於常人的想法是,「得獎是一種鼓勵嗎?我覺得它說不定是一種詛咒,就像是有人安排好似的,在你快要活不下去的時候,祂就丟一個獎出來,然後你得那個獎後,就像有人掐著你的脖子說,你想要放棄嗎?不行喔,還要繼續畫喔!」

在常勝漫畫生涯的前十年,得了幾個漫畫獎,拿到一點獎金與稿費,然後繼續往下走,成為一種循環,他戲稱為「活不好、死不了時期」。這也是所有台灣漫畫家初期階段都會面臨的困難,即使艱辛,他仍始終不放棄,「我覺得人一輩子會遇到一兩件事情,你知道做了結果不會太好,但你依然不顧眾人反對、不計代價,你都會去做。對我來說,這件事就是畫漫畫。 」

常勝:「我覺得人一輩子會遇到一兩件事情,你知道做了結果不會太好,但你依然不顧眾人...

《閻鐵花》手稿。 圖/汪正翔攝影

廣告與漫畫,特質都是創造

所有的創作者都是孤獨的。20年來,常勝週間早上六點起床,固定工作10到12小時,自律的他,感激小孩的誕生,讓他養成「定時定量」畫漫畫的習慣。

他更以有些人習慣在走路、洗澡、睡前想點子為例,說明他的點子都是在工作時間內誕生,這個習慣也讓他相信時間到了、點子就會出現,「好處是不大有撞牆期,非得要想出點子。即使遇到問題,沒辦法當下解決,時間到了就能解決。」

創作者通常會將自己不滿意的作品列為「黑歷史」,鄭問有,常勝也有。他說,《史坦利》和《XGIRL》就是,「我雖然不能把看過的人都消失,但是我可以把『它們』消失,版權已經都拿回來了。」他直言,這階段的創作不夠成熟,直到畫到《奧德曼》才豁然開朗,彷彿打通了任督二脈。也因此,在這之前的訪談,若有人問他廣告對漫畫的影響,他都回答「隔行如隔山」。創作《奧德曼》(2013)時,在故事的掌握與構思,他突然想通廣告與漫畫的共通性,就是「創造」(create)價值與核心概念。

而《Baby》(2008)這部作品,常勝把它列為灰色地帶,是第一部原創構思卻一直不受編輯青睞,直到畫完《XGIRL》後才又重新啟動,他沒有埋怨,只說「若一開始就畫這部,可能也無法駕馭它。」

常勝首部超級英雄漫畫《閻鐵花》與其手稿。 圖/汪正翔攝影

《閻鐵花》手稿。 圖/汪正翔攝影

一本漫畫的開始

一個好的故事、好的作品,通常會有一個簡單到不行、卻極具張力的的核心創意,他舉《閻鐵花》為例,那句話就是「如果京劇女伶成為超級英雄」,這是故事的源頭、核心和點子。

但並非每個點子最終都會成為完整的故事,他的習慣是先養著,放在腦子裡,好的故事它自然會發酵、進化,展現它的可能性,進而成為一個完整的故事,需要一年到三年的時間慢慢成形。

漫畫的本質就是說故事,他說自己很幸運,從小到現在,對影像、說故事、小說都保有高度熱情。好玩之處就在於能將腦中想像化為具體影像,將情感傳遞給大家,「我甚至還能記得第一次接觸漫畫時的震撼。」

常勝給新手的建議是,一是養成「定時定量」的工作習慣,二是創作靠的是不斷地「練習」,不單是技巧的練習,最重要是構思與動腦的練習。即使下班之後,常勝仍然會想,白天的哪一頁沒有畫好、故事哪邊要加強、有沒有更快更好的方式。甚至會想到晚上睡不著,24小時不間斷地想。他覺得,「創作者都在實行一種悔恨的藝術。」

常勝20年來維持每日工作10到12小時的規律生活。 圖/汪正翔攝影

畫圖本身是很快樂的事

至今,常勝談起漫畫眼睛就放光,他依然覺得畫畫的當下很快樂,他很愛畫圖,就像鄭問老師創作時會一邊畫圖一邊吹口哨,很enjoy一樣!

他人生的目標,就是在台灣成為職業漫畫家,這是沒有改變的初心。20年來,他仍對這份工作保有一定程度的熱情,及繼續畫下去的動力,更想著做一點好玩的、有點實驗性質的合作案,「我還有很多不同類型的漫畫想要畫、想要去說,不過,依照我的年紀,時間不多了,就是盡量畫。」

常勝:「我還有很多不同類型的漫畫想要畫、想要去說,不過,依照我的年紀,時間不多了...

◎責任編輯:胡士恩、林亞璇

Issue63 台灣漫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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